(4)消防喷淋水系统或相关设备因检修退出运行时必须通知消防队,重新投运后需进行试喷试验,以确保备用正常。
(5)氨区周围消防器材齐全完整,按要求进行检查,氨区周围消防栓及消防带数量充足。
(6)氨区洗眼器应采用生活水,保证随时可用。
3、加强运行管理
(1)运行人员应加强氨区的运行管理,按要求定期对氨区相关设备进行巡检,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消除缺陷和隐患,发现泄漏时立即报警。
(2)加强对液氨罐液位、压力等重要参数的监视,掌握参数的异常变化。
(3)氨区有启停、切换等重大操作时,巡检必须先到就地做好充分检查准备工作。
(4)氨区所有阀门应采用失电关闭型,应定期对液氨罐气侧、液侧进出口阀门进行远方传动,确保事故状态下能可靠关闭。
(5)脱硝系统正常停运时,在停止喷氨后,应维持烟气系统继续运行30分钟左右,以吹扫尽催化剂内残留氨气。严禁停运稀释风机。
(6)脱硝系统停运后,应及时关严混合器前气氨阀门、前后截门、旁路门,防止氨气漏入,同时关严液氨储罐气侧、液侧手动门。
4、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1)禁止在已投运的液氨、气氨设备,管线及周围进行动火作业。必须动火时,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进行氮气置换,测量氨气浓度不大于20ppm后方可开工,动火工作完毕后及时清理火种。
(2)现场动火应严格执行动火工作制度。取样分析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间隔超过30分钟,应重新取样分析,特殊作业还应随时进行检测。
(3)氨区内及周围禁止存放检修物品、杂物及易燃易爆物品,周围通行车辆应加阻火器。
(4)在脱硝塔内或锅炉内部动火前,应检查确保炉前气氨阀门关闭,并按要求测量动火区域氨气浓度合格后方可动火。
(5)氨区及脱硝塔相关区域照明系统应由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网络组成,事故情况下,事故应急灯应能至少持续1个半小时。照明设施及开关必须选用防爆型设备,氨区压缩机等设备电机应选用防爆(隔爆)型。
(6)进入氨区,必须进行登记,禁止带手机、打火机,禁止穿带铁掌的鞋进入。进入氨区后要触摸放电板放电。
(7)设备部电气专业应定期(每年3、9月份)对氨区防雷设施的接地、液氨设备和管道静电接地检查检测,确保装置完整无损。当接地电阻大于设计值时,必须查明原因并及时解决。
(8)氨区周围应设置风向标,其数量、位置、高度应考虑在事故状况下各方向均能辨识到风向。
4.2压力容器管理
(1)液氨储罐为压力容器,应按照《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国质检锅[20xx]207号)注册登记,并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xx)规定监督管理。
(2)液氨储罐安装前应按照《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647—20xx)执行验收检验,检验内容包括技术资料审查、外观检查、厚度抽查和无损检测等。
(3)做好液氨储罐日常监督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年度检查,新安装压力容器投运满3年内必须进行首次定期检验。下次定期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确定,一般3-6年进行一次。定期检查、检验内容和要求,按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xx)规定进行,并将检查、检验的记录和报告存入压力容器技术档案。
(4)液氨系统相关压力管道应按照《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xx)规定监督管理,对管道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在线检验(年度检查),新投用管道首次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下次全面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管道安全状况等级确定,一般3~6年进行一次。定期检查、检验内容和要求,按照《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xx]108号)规定进行,并将检查、检验的记录和报告存入压力管道技术档案。
(5)液氨金属管道除需要采用法兰连接外,均应采用焊接。管道安装或维修后焊缝应进行100%无损检测,并进行泄漏试验。泄漏试验时,应重点检查阀门填料函、法兰或者螺纹连接处、放空阀、排气阀、排污阀等处。验收移交时,还应对安装焊缝进行不少于20%的`无损检测复查。
(6)安全阀入口处应安装氨用切断阀,正常运行时,该阀必须保持全开并加铅封,切断阀的直径不应小于安全阀的入口直径。
(7)压力表和安全阀、截止阀等与氨接触的部件应与氨介质相适应,宜选用氨专用压力表和氨专用阀门。不应采用灰口铸铁材料的阀门和使用含铜材质和镀锌镀锡零部件。
4.3液氨接卸管理
1、卸氨前准备工作
(1)检查运装液氨槽车车况良好,《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等相关证件资质齐全。
(2)液氨槽车进入厂区前,及时通知本厂安监部,以便做好应对措施。
(3)卸氨前确认氨区消防喷淋水系统、生活水系统及设备处于良好备用状态,随时可用。
(4)卸氨前检查防护服、防毒面具、正压呼吸器等防护用品完好备用,以防不测情况。
(5)进行接卸操作的液氨罐应停止向蒸发槽供应液氨,相关液位计、温度计、压力表均显示正常。
(6)新安装或检修后的液氨储罐,应先进行氮气置换或抽真空工作,当罐内气体氧含量小于2%或真空度不低于0.086MPa后,方可进氨。
2、卸氨操作及注意事项
(1)液氨槽车进厂时,应按照规定行车路线行驶,在指定地点停车或等待。等待停车位置应避免阳光直晒,并与其他车辆、热源、危险场所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2)卸氨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应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执行接卸安全操作规程。
(3)接卸应采用金属万向管道充装系统,禁止使用软管接卸。金属万向管道充装系统应设置在储罐区围栏内,禁止单独设置于围栏外、通道旁。
(4)卸氨过程中,驾驶员、押运员和恒力项目部接卸操作人员等相关人员必须在现场,驾驶员必须离开驾驶室。卸氨期间,操作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5)液氨槽车开至卸氨位置后熄火,做好固定措施并接好防静电导线,在车身前后约2米位置放置醒目的安全标示牌。
(6)槽车与液氨罐连接完毕后,应微开相关阀门对系统进行充压,待确认管道、阀门、接口无泄漏后方可进行卸氨操作,开关相关阀门应缓慢进行。
(7)卸氨管道液氨流速不宜超过1.5m/s,现场操作时应通过调节液氨槽车与液氨储罐压差来控制卸氨速度,通常维持液氨槽车压力大于液氨储罐压力0.2MPa左右。
(8)卸氨时注意液氨储罐储量不大于80%的罐体容积,禁止液氨罐超压、超装。卸氨后,应用便携式氨气检测仪对相关管道设备进行检测。
(9)卸氨时周围严禁烟火,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物品。
(10)卸氨过程中严禁用蒸汽或其他方法加热贮罐和槽车罐体。
(11)卸氨时严密监视槽车压力,应保证槽车内残压不低于0.3Mpa,且相关管道液氨或气氨不向大气排放。
(12)液氨接卸应避开夜间进行。另外若卸氨过程中发生雷电天气、设备管线泄漏、生产操作异常等情况,应停止卸氨,立即汇报。
(13)液氨卸车结束后禁止立即打火启动槽车,待确认周围空气中无残氨5-10分钟后方可启动槽车。
4.4应急演练管理
(1)本预案编制完成后,由公司分管负责人审批,主要负责人签发。
(2)发电部每半年应组织一次液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并对演练结果进行评审,及时完善相关应急措施,补充相关应急救援物资。
(3)液氨使用、接卸等生产岗位及负责人员,每季度应进行一次防毒面具、正压呼吸器、防护服等穿戴的演练,并做好记录。
5应急处置
5.1现场应急处置程序
(1)氨区泄漏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员应立即汇报值长,值长应立即向生产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报告。
(2)在生产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的领导下,在值长的统一指挥下,相关运行人员按照应急规程进行操作和处置。
(3)应急组织机构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4)事件进一步扩大时,应同时启动环境污染事故、人身事故、火灾事故等事故处置方案。
5.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现场应急处置原则:“救人第一”和“先控制”(控制扩散区域和中毒人员)、“后处置”(疏散救人、处置毒源)的原则。
1、现场人员防护要求
(1)进入事故处理现场,必须穿防化服、防化手套、防化鞋、防毒面罩等必要防护用品,避免皮肤有裸露部位。
(2)在氨浓度大于2%或者不清楚的情况下,必须穿戴正压式呼吸器方可进行处理。
(3)进入处置场所时,在戴上必要的防护用品的同时,必须派一人(或多人)穿戴好防护用具,在外面监护,以防不测。
(4)防护用品及正压式呼吸器使用前必须仔细检查,存在破损、泄漏、气压不足等影响功能的器具禁止使用。
(5)在呼吸面具不足的情况下,可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组织人员尽快逃离。
2、可控性泄漏处置
可控性泄漏是指泄漏设备存氨量少,或上游部位阀门能可靠隔离,残氨外泄量少的可控性泄漏事件。
可控性泄漏事件一般由现场发现人员处理。此时运行人员应首先选择远方关闭泄漏部位上游的阀门,检查消防喷淋水系统动作正常。然后迅速穿戴好防护用具,就地检查泄漏部位、泄漏状况、现场检修及人员情况,并根据情况逐级汇报。如有人员伤亡首先进行现场急救,同时通知医护人员到场。在做好自身防护、辨识风向后沿上风口路线关闭相关阀门进行隔离,通知检修部门消缺。
3、大量非扩散性泄漏处置
发生氨系统大量泄漏但扩散范围不大时,运行人员应首先检查液氨罐气侧、液侧气动阀门已关闭,同时检查消防喷淋系统动作正常,迅速穿戴防护用具,就地检查泄漏部位、泄漏状况、现场检修及人员情况,并根据情况逐级汇报,如有人员伤亡应首先进行急救。
应急组织机构接到报警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医护人员、消防车到现场紧急处置。消防队接到报警后迅速、准确到达事故现场,从上风向喷射开花或喷雾水流对泄漏出的有毒气体进行清洗、稀释、驱散。局势控制后,做好自身防护,沿上风口路线关闭隔离系统阀门,然后对泄漏区域采用大量的消防水进行清洗稀释。
医护或救援人员到场后立即将受伤中毒人员安置到上风向安全地带,设置警戒线和警戒人员,并按要求展开现场救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