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__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__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__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20__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申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投资设立深圳中骏易华录德联汽车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6、20__年10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上海尚颀德联汽车电子与大数据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暨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7、20__年10月28日在上海颖弈安亭皇冠假日酒店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__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8、20__年12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子公司上海德联化工有限公司申请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综合授信以及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子公司上海德化工有限公司申请花旗银行上海分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共8次、股东大会共4次,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二、监事会对20__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监事会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出席了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所有股东大会和列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20__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财务运作规范,没有发现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20__年度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__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要求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__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4、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__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__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监事会20__年工作计划
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提高监事会的工作能力和效率,维护好全体股东的利益。
2、加强监事的内部培训学习,提高监事会监督和履行勤勉尽职义务的意识。
篇7:企业监事会工作报告(经典)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监事会的召开、审议及会议资料的签署以及监事权利的行使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年1月17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预留股票期权授予事项的议案》。
年3月11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__=“”>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__>的议案》;
3、《20__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公司20__=“”>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__=“”>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__=“”>的议案》;
7、《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数量的议案》;
9、《关于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期权进行统一注销的议案》;
10、《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11、《关于调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
12、《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4月25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关于<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5月9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
篇8:企业监事会工作报告(经典)
年7月30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2、《关于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董事会关于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年8月22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年10月24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年11月21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年12月30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和《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年度相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等形式,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认真执行了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管理层依法经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恪尽职守,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活动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1号——超募资金使用》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超募资金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调整了“苏州汇川企业技术中心项目”、“生产大传动变频器项目”、“生产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项目”和“生产光伏逆变器项目”的投资进度,以上事项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实施上述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变更,不会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没有发生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行为发生。
(六)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除为买方信贷客户提供担保外,没有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对买方信贷客户提供担保是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情况。
(七)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审议了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该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的各项管理决策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八)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