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执勤形式
(一)厂区大门岗:
公司大门岗设保安员2人,其中一名立岗(时间:每日8:30—9:30分;16:30—17:30分),位于大门南、内侧;一名坐岗,位于保安室内。其它时间(9:30-16:30)可在岗亭(或值班室)内坐岗。(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是否需要,请注明。)
(二)巡逻岗:
在公司内部设巡逻组。白天由一名保安担任,每天上下午各巡视不少于2次;夜间由2名保安员组成,对厂区按巡逻路线至少每小时巡查一次(夜间通常不少于8次);对办公楼内每班至少巡查2次。(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是否需要,请注明。)
三、情况处臵规定
(一)一般情况处臵
1、公司领导及员工进出厂区不用登记。
2、当有公司领导及其车辆进出大门时,岗亭内值勤员应起立敬礼致意。
3、正门起落杆平时应处于关闭状态,避免外来人员或车辆直接闯入。对于来访人员及车辆,必须进行登记,注明时间、车牌号码、联系部门与人员及主要事项。如是拜访领导的,通知综合管理部协调;如办理业务,通知业务部门相关人员并办理进入;任何来访人员进入院内须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进入
4、若遇来公司检查指导或参观学习人员时,保安人员应起立敬礼,并热情回答客人的询问。等客人离开后,将来人人数、单位、负责人职务等情况登记备查。
5、车辆载物出门时,必须凭《出门证》放行。保安应将每月留存的《出门证》装订成册并妥善保管备查。
6、巡查厂区时,发现不明情况时,应立即报告综合管理部并按有规定采取行动,处理。
7、执勤中要文明待客、礼貌待人,处理问题要做到有理、有利、有节,避免因态度蛮横、行为不检而引发纠纷。对发生治安、侵占、偷盗等问题,一律交由公司综合管理部查处,保安员不得擅自处理。
(二)重大灾害处理
1、发生火灾时:保安人员应保持头脑清醒、冷静、不慌忙,尤其是当班负人要有秩序的组织人员疏散并及时将火灾地点、单位、电话、火灾性质报告119和综合管理部。同时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抢救性工作:一是按科学方法处理,如:消防电不能断,电路发生火灾不能水灭火等;二是指定专人引导消防车进入;三是严防不法分子乘破坏。
2、遇到违法犯罪、偷盗抢动的处理
(1)保持镇静、斗智斗勇,能制服立即制服,敌强我弱时想办法稳住并立即通知友邻保安员。
(2)犯罪分子逃跑或追不上时,要保证现场罪证,人证,物证齐全,记住人数,相貌特征,衣着,及时报告公安部门协助其破案。
(3)对于作案留有迹象的要保护好现场,并派专人看管以免现场被破坏,给案件侦破带来难度。
3、聚众闹事、斗殴、打架:
(1)劝阻闹事人员离开现场缓解冲突。劝阻无效时,如必要可拨打110报告公安部门。
(2)加强警戒,防止不法人员乘机进入,报复或偷盗财物。
(3)说服围观群众离开,确保目标安全。
四、对保安人员基本要求
1、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个人素养,思想端正,态度积极,方法得当,乐于助人。
2、着装统一、整洁,仪表大方得体;说话和气,文明执勤、礼貌待人,自觉维护公司形象.
3、站立时须抬头、挺胸、收腹成立正或跨立姿势,便步行走时两人成行,三人成列。
4、服从领导,听从指挥,积极配合公司行政部门工作。
5、按时上岗,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执勤中不准睡觉,不准会客,不准打电话闲聊,不准吃零食、看书报、听收录音机、看电视;杜绝岗前、岗中喝酒;岗亭(值班室)内不得容留外人及非在岗保安员。
6、不得随意泄漏公司员工的办公室门牌号及电话号码等信息。
7、爱护公共设施,禁止乱打电话闲聊(外线电话费每月不得超过60元);要保证保安室内及大门区域的环境卫生。
篇12:保修服务协议
甲 方
乙 方
一、保证
1.1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保证均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资格签署本协议,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协议规定严格执行。
1.2 乙方与甲方签订汉柏产品延续保修协议,在服务合作期间,乙方履行保修服务承诺相关约定。
二、保密
2.1保密内容:本协议的内容、本协议双方因协商、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知晓的对方的公司与商业的信息或获得的对方的公司与商业的资料;
2.2保密义务:
2.2.1限制保密内容的接触范围:只限于完成本协议的协商、签署和履行所必需接触的人员;
2.2.2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使保密内容免于散发、传播、披露、复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
2.2.3如有必要,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或销毁(返还、销毁均指不能做任何形式的留底)相关资料;
2.2.4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不得以公开、泄露等方式或因疏忽大意、未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而使任何第三人知道本协议内容。
2.3合理使用:合同一方为达到宣传或促销效果,而在宣传活动、资料、节目中使用本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名称和合作项目的名称、数量的,不视为泄密。
2.4违约责任:
2.4.1违反2中任何一种情形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2.4.2若给对方造成任何损害后果的,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2.4.3若未给对方造成实际的损害后果或损害金额难以计算的,承担违约责任,即酌情赔偿合同金额的100-200%。
2.5有效期 本协议终止后,双方仍需遵守本条款,直到保密内容通过合法渠道对外公开或为公众所知为止。
三、不可抗力
3.1不可抗力是指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世界性零部件缺货等事件,且该情况妨碍、影响或延误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相关义务。
3.2因不可抗力而影响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尽最大努力克服相关事件,并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日内,采取快捷、安全的方式将有关当局或公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对方确认,无正当理由而不按约定提供证明文件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因不可抗力而减免其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的责任。
3.3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已经尽了最大努力,仍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直至不可抗力事件消除为止。
四、不可让与性
没有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应就本协议内容进行转让。
五、证明和登记
5.1依据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的规定或应甲方要求,本协议或本协议中业务内容需要办理证明、登记或履行相应审批手续的,由甲方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5.2甲方如违反本条约定,导致乙方遭受罚款或其它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六、协议解除
6.1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本协议的,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6.2如甲方因自身原因提前解除本协议的,应依据约定的标准先付清乙方已提供服务的费用,并支付一倍的已发生服务费用作为其提前解除协议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的赔偿;
6.3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前解除本协议的,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已发生的服务费;
七、适用法律、争议解决方式
7.1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附件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由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予以管辖。
八、协议生效及其它
8.1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 日 8.2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本协议之附件、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冲突时,补充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本协议。
8.4本协议取代双方在此之前就本合作项目所达成的一切口头或书面协议。
8.5本协议如需变更、补充及其它未尽事宜的解决,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方可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专家服务协议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专家咨询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并承担乙方工作费用(如有)事宜达成框架性一致意见如下:
一、合作框架
1、咨询内容:甲方业务拓展项目及甲方经营与发展领域内的有关问题。
2、咨询方式:当面或书面咨询。
3、合作期限: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本协议有效期为 24 个月。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延长本协议期限。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约定的专家咨询服务。
2、甲方有权对乙方及其专家的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的服务费用,并承担乙方的工作费用(如有)。
4、甲方在进行咨询时应当向乙方专家提供完整、真实、必要的背景信息、资料,并对乙方的服务、工作予以配合。
5、甲方开始向乙方专家咨询后,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及其关联企业不得接受乙方专家以非乙方名义提供的咨询服务及培训服务。
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专家提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咨询服务。
7、甲方不得未经乙方同意直接联系乙方专家。
8、乙方就咨询时间长度联系甲方进行确认时,甲方应当予以确认。
三、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用及工作费用。
2、甲方要求乙方专家提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咨询服务时,乙方及其专家有权拒绝。
3、乙方应当组织专家按照约定提供咨询服务。
4、乙方应当接受甲方对于咨询服务的监督,并听取甲方的意见和建议。
5、乙方应当按内部约定向专家支付相应的酬劳。
四、服务费用
乙方咨询费根据每次服务的具体内容计算,并按如下方式 三 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