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若乙方需在租赁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或者乙方需在租赁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签订时间:年月日
篇10:租厂房合同
甲方/出租方:
地址:
电话:
乙方/承租方:
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码):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厂房租赁合同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 的部分厂房、以及部分宿舍(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予乙方使用,面积约为 1000平方米,具体见附件一。
1.2 甲方出租的租赁物包括第三层的①②③号车间、第四层的3间宿舍,具体见附件二。
1.3租赁厂房用于 ,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甲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4厨房甲乙双方共用,伙食费每餐每人6元,一天2餐,水费、电费按国家标准收费。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 3 年,即从 20xx年 12 月 01 日起至 20xx 年 11 月 30 日止。
2.2乙方若欲续租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赁物的交付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
第四条 租金及保证金
4.1 租金
本合同的租金:人民币¥*******元/月 (大写:*******元整),按季度支付租金,先支付后使用。
4.1 保证金
本合同的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第五条 租赁物的维修、保养
5.1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厂房日常维护、保养、如出现重大维修由甲方负责。
5.2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防火安全、生产安全及产品质量保证
6.1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有关消防等方面的相关规定,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6.2 乙方应在厂房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6.3 乙方对厂房或相关机器设备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经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6.4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所有租赁物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
6.5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有关租赁物进行非法活动。
6.6 乙方保证严格按国家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否则,由此造成事故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6.7 在经营生产过程乙方必须严格管理,否则,由此所造成的工伤及其他事故由乙方承担。
6.8 乙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否则,由此造成产品质量的事故发生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装修条款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厂房进行装修、改建、增加设备的,须事先向甲方书面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
第八条 合同解除或终止
8.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水电费超过30日,甲方在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水电费超过6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照本合同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8.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且乙方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8.3 因甲方原因,甲方提前终止本合同,需经乙方协商同意,否则甲方应负责由此带来的乙方损失。
第九条 免责条款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依照原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物,并将属于乙方的物品搬离厂房,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
11.1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甲方所在地的法院处理。 11.2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二条 其它条款
12.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2.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地址: 地址: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11:租厂房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厂房场地事宜,签定本合同
一,甲方将现部分场地和(--)平方米厂房一座,办公楼一座,住房--间共计( ---)平方米租赁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赁费缴纳方式时间
本年房租费为----万元人民币,实行先交费后使用的办法,即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甲方搬迁期壹拾天, 乙方搬迁期壹拾天后为正式起租期。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先付给甲方租金万元,待甲方搬迁完毕,乙方将剩余租金万元付清。如乙方需要开具专用发票,其租赁费的应交税金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甲方有偿提供乙方用电,租赁期内电费由乙方自负,每月电费由乙方交给供电部门结算。乙方如未按期交电费供电部门停止供电,后果自负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
1. 在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场区可由乙方正常使用,并由乙方负责管理修善。
2. 在租赁期内,甲方在乙方承租前的债权,债务及相关业务关系与乙方无关。
3.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生产所需要的水,电,通讯配套设施。
4. 协调乙方与相临单位的关系。
(二) 乙方
1. 乙方在租赁期间可根据生产需要扩建建筑物,但需经过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并不准改变原建筑物结构。
2. 租赁期内的水,电,通讯设施除自来水接入由甲方付费安装外,均由乙方负责安装管理和维护,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3. 在租赁期乙方负责承租物的维修,安全保卫,消防等工作,并承担所需费用。
4. 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厂房,场地转租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果不影响甲方利益的情况下,乙方对外转租,需经甲方同意。
5. 乙方在经营中,不准带来对环境有污染的项目,环保治理,消防设施由乙方自办,费用自理。
6. 乙方在经营项目之内所需一切证件手续由乙方自办,费用自理,如证件不完善,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乙方独立全部承担。
7. 甲方现有的设备,设施乙方要看管好,不准随意拆除或丢失,如发生拆除或丢失,由乙方按丢失物的原值赔偿。
六,违约责任
1. 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及时足额的交付租赁费,否则迟交一日加收应交租赁费的千分之十滞纳金。迟交一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再支付半年的租赁费给甲方,作为给甲方的补偿 。
2. 甲方未依约定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由于政府规划国家占用拆迁影响厂区正常使用时,甲方应根据政府精神提前通知乙方,其国家对甲方及厂区厂房的理赔搬迁费用及其他一切赔偿费用与乙方无关,租赁费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并退还多余费用;在合同期满后,对于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在原厂区新增建的建筑物和原有的建筑物及一切水,电等配套设施,乙方必须完整的交还甲方,乙方不得毁坏建筑物;乙方在合同期满及退还甲方厂房时应将所有建筑物及地面恢复出租时原样再退还。
八,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抵抗的原因导致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凡因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当地仲裁机构仲裁或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合同期满,如果乙方需要续约,需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并且同时交付第二年的房屋租赁费用。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且租金不变,若乙方不在续约,由乙方在租赁期内所建地上覆盖物无偿归甲方所有。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主管部门一份。
十三,因甲方为转租方,在甲、乙双方签订合约时,甲方须提供此土地所有者同意转租证明正本文件及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和甲方与土地所有者签订合约复印件做为合约副本。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二O一一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