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该场地交付给六、交付场地:○
2甲方应留有给乙方三个月的厂房建设时间,乙方;○并免计租金;
3甲方现有大门应免费提供给乙方使用,○并留有大门至该场地的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专进出通道(水泥道路,货柜车能进出);○用变压器一台,并根据以后乙方用电情况,协助乙方升级变压器;
5甲方应留有通向该场地的自来水接口给乙方使用;
6甲方指定○○向乙方提供所租场地的排水通道,并保证在暴雨天气的情况下该
7乙方办理生产所需的营业通道能够满足整个厂区的排水问题;○执照等手续时甲方必须提供所需相关证件。
七、场地地面以上的厂房及办公生活等附属设施由乙方负责投资建设,所投资金,用作抵扣租金,扣完为止,多还少补(另附投资预算表)。
八、续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该场地,则需提前2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租赁期满前1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该场地有优先的承租权。
九、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做好场地内除建筑物以外的生产设备的转移工作,并将场地退还给甲方。
十、本合同终止后,该场地地面以上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十一、甲方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土地要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给乙方使用,并提供合法手续给乙方建设厂房,如有违反,甲方应将所收的全部租金退还,并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而产生的损失。
十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员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进入乙方的厂区。
十三、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6个月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该场地。
如因国家建设需要,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
十四、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退还未发生的租金。政府对其他原因,提前承租方的误工补贴及搬迁费用归乙方所有;○终止合同,甲方应退还未发生的租金及未扣除完的建设投资资金给乙方。
十五、乙方只负责场地租金及水电使用费用,其他费用概不负责。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七、本合同画横线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八、争议解决方式: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房合同书样板篇十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
甲方拟建房屋一座,位置在___县__镇__村__组,由乙方负责承揽建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双方自愿签订本加工承揽合同。
一、双方权利义务
⒈甲方负责提供石灰、砖、水泥、沙子、水源、钢材等建筑材料。根据施工进度,乙方应提前___天通知甲方购买所需材料。
⒉乙方具有从事农村房屋建设的成熟经验,负责施工建设并交付建房成果。当事人明确,双方不存在雇佣关系。
⒊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脚手架等所有劳动工具由乙方自带,费用由乙方自理。
⒋工期从_____年___月___日开始建设,工期为___天。如发生下雨、停电、地震等影响施工的不可抗力情况的,可顺延工期。
①乙方加强对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施工。由于乙方人员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②乙方所属人员的工资报酬由乙方负责支付,与甲方无关。
二、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本着保质保量的原则,按照图纸施工,加强质量管理。
重要施工过程:如地基、浇铸须经甲方验收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
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偷工减料、工作不负责影响房屋质量等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或整改。
房屋建成后一年内,甲方发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必须进行免费维修。
三、付款方式
工程款结算方式:以建房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人民币___元。
付款时间:第一次付款在施工开始后___天内,第二次付款在___,第三次付款在___,第四次付款在房屋峻工并经甲方检验后____天内给付。
四、违约责任
由于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乙方要进行修理、重作;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因乙方原因导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应承担违约金___元,并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乙方若无视甲方的合理要求,或者采取消极怠工和延误工期等做法为难甲方,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金___元。
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若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应当承担违约金___元(或每日承担违约金____元)。
五、争议解决办法
发生合同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
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将争议提交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担保人:
年月日
建房合同书样板篇十四
甲方(代理方):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址:
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址:
乙方(出资人):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址:
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电话:
住址:
为了平抑房价,满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经甲、乙双方的深入研究及友好协商,就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一事,达成以下一致。甲、乙双方承诺严格遵守本合同,并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特此郑重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
第一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是指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购房能力并愿意在淮安市居住的多个自然人(乙方)以签订法律文本(合同、协议等)的形式共同出资,通过委托咨询机构全权代理运作、银行监管资金、房地产开发机构进行开发的方式建造房屋供自己居住。
第二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遵循合法、合作、公开、公平、公共利益优先等原则。
第三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已完全了解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同时,对存在的风险也有足够的认识。
第四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参与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属于自愿行为。
第五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以出资人(乙方)自己居住为初始目的。
第六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有别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集资建房,也有别于由政府主导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
第七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拟为中型社区的开发建设项目,地点为淮安市市区范围以内。预计可供居住的户数为800户左右,户型面积约为6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准确的户数和户型面积将根据取得土地的实际面积经规划、设计后确定。在综合考虑地价、房价的同时兼顾交通和环境因素,尽量做到紧凑、经济、舒适、宜居。
第八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是由多方参与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它包括出资人(乙方)、咨询机构(甲方)、出资人委员会、资金监管银行、房地产开发机构五方。其相互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下:
1.出资人(乙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是由多个自然人组成,其准确人数将由取得土地的实际面积经规划、设计后确定的户数决定。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所有权由全部出资人(乙方)共同享有。
2.咨询机构(甲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共同委托咨询机构(甲方)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及相关事务进行全权代理运作。其运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筹划、组织、协调、执行、监督及签订相关法律文本。(以下可将甲方称为"代理方")
3.出资人委员会: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全部出资人(乙方)通过共同选举的方式产生出资人委员会。该出资人委员会由五名出资人(乙方)义务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协助及监督代理方(甲方)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运作。
4.资金监管银行: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共同委托淮安市境内的银行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资金进行全面监管。其资金监管的具体内容及权利、义务将由出资人(乙方)、代理方(甲方)和受委托的资金监管银行(以下简称"监管银行")三方共同签订的《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协议》确定。
5.房地产开发机构: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共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开发机构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所取得的土地进行综合开发、建设。其开发、建设的具体内容及权利、义务将由出资人(乙方)、代理方(甲方)和受委托的房地产开发机构(以下简称"开发方")三方共同签订的《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确定。
第九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在代理方(甲方)全权代理运作的过程中,仍享有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进行监督及核查的权利。
第十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全部出资人(乙方)均有权以支付建房成本的方式获取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所建的住房一套。
第十一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建房成本将以包括土地成本(项目取得成本)、开发建造成本(包括改建、改造成本)、税费等支出为依据进行计算。
第十二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建房成本,由专业机构或国家相关单位决算、审计后最终确定。
第十三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房屋面积均以建筑面积为准。
第十四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物业管理由出资人委员会负责。
第二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