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北京京泰华盛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代理人: 代理人:姜金松
电话:电话:
日期: 日期:
金材料购销合同篇十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建设或经营等需要,向乙方购买建筑装修材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的义务,根据《_____________》的相关规定,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特定以下条款。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第三条
提货方式、提货地点、运输方式等:
1、提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提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提货方式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提取。
a:甲方到乙方营业地自提,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b:由乙方代办托运,由甲方按每立方米承担_______元运输费用, ____元装卸费。在甲方支付货款时一并结清。
第四条
乙方在收到货物时应即时验收,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在三天内提出书面议异,超出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议异的,视为交付符合约定。
第五条:付款方式
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______________元的定金(所交定金可在履行合同中抵偿价款);在提(收)货物后_____天内支付全部货款。甲方若采取分批购买的,则甲方需在收到单次货物后___天内支付该批次货物的全部价款。
第六条:质量保证
(一)、乙方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生产,保证产品的质量。产品的保修期为___年,在保修期内,由于产品本身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更换或进行维修。
(二)、由于甲方或其他原因造成货物损坏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三)、乙方应提供相关产品合格证明给甲方。
(一)、若甲方在约定的提(收)货期限内不及时提取货物或拒收符收约定的标的物,由甲方承担合同总价___%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价格升降责任。
(二)、延期付款: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如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未即时支付价款,则由甲方乙方支付所欠款项___%的违约金,给乙方造成其它损失的仍需赔偿。
(三)、任何一方违约导致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败诉方还需承担实现合同目的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交通、住宿费用、诉讼费及律师代理费用等。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金材料购销合同篇十七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甲乙双方就 工程,甲方购买乙方材料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材料品名、规格、数量、质量、 价款、厂家:
第二条 到验收合格后付款,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验收方法:以甲方定单要求,按国家规范标准验收,理计下差在国标范围内,提供材料质保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供方提供的货物,不定期由甲乙双方共同抽检,检验合格,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合格则按下面第六条执行。
第四条 交货日期、交货地点、方式: 年 月 日, 交货地点:甲方 。
第五条 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
1.提前一天向乙方提供所购材料的批次和每批次规格数量清单及要求到货日期;
2.货到后及时组织验收、入库;
3.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
二、乙方:
1.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货源;
2.及时送货到甲方指定的地点(若包运输)。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所交货物不符本合同约定时,除甲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应负责包退、包换,由此延误及时交货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价款总值的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原因导致甲方相关工程工期延误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货物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无条件退货;
3. 乙方如因价格问题而擅自延期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期交货部分价款0.3%的违约金;
4.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付款的,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总价款0.3%的违约金。
第七条 材料价格如需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作出书面补充协议。
第八条 为了便于甲方实时掌握合同履行情况,乙方须每月28日前将供货、收款、欠款等情况以传真形式送至甲方,公司传真号码为0571-63819376。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临安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 本合同共一式 四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二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材料购销合同篇十八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广分公司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材料有限公司
第一条 目的和背景条款瓷砖购销合同范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瀚林华府工程所需的砖供应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瀚林华府 工程地点:瀚林华府
建筑面积:甲方所做项目的面积
第三条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乙方供应的砖应符合蚌埠地方标准 第四条 数量及质量的验收
乙方向甲方供应之砖,必须符合甲方要求约定的质量要求,质量检验以甲方要求的质量为准执行,若乙方对甲方质量结果有异议,可请双方认可的质检机构进行化验仲裁。若所交付的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乙方应负责运回不合格品。
第五条 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运输,到场量实际数量为准后卸货。
第六条 1、价格价格及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以上是明细表格,根据市场行情涨幅。
2、联系方式:
甲方根据实际需求情况要求乙方供应所需砖规格、数量,以甲方采购员书面订单或电话通知为依据进行供应。 第七条 违约
1、在合同期内,如国家政策因素导致停产,双方互不赔偿,应结清材料款,此合同自然终止。
2、合同一旦签订,双方均应依据约定如实、全面履行,如果合同一方发现另一方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可视为另一方违约。这种情形下,守约方应追究违约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法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将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应将争议提交蚌埠市法院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第十条 合同有效期至甲方工程结束。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都具有相同效力。
需方: 供方:
需方代笔签字: 供方代笔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金材料购销合同篇十九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材料购买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单价数量及其它:
二、乙方供应产品或原材料必须满足:
1、达到_________________省相应的质检验收标准;
2、按照甲方所需要的规格品牌商标(产地)和数量及时供应;
3、有产品合格证明书或相关文件。
三、供货时间、运输
1、甲方应提前二天将供货计划告知乙方,乙方得到计划后应在甲方计划二天内供货。
2、由乙方负责货物的装车运输,并运至指定地点:到工地由甲方负责卸货。
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甲方及时派收货员
对货物的数量进行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双方结算的最终依据。
(结算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
四、货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计算货款方式及付款约定:货到工地一个月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此次货款。
五、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六、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以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