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范文(推荐)一
第二条??巡察整改监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加强巡察整改监督检查,做深做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第三条??巡察整改监督在县委领导下,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按照职责任务,密切配合,有序衔接,抓好落实。
第四条??巡察整改监督中,县纪委监委的职责和任务:
(一)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通过调阅资料、实地调研督导、参加民主生活会、发函督办、回访督查、约谈函询等方式,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定期梳理整改进展情况,动态分析整改成效,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因地制宜、因事制宜、精准发力,持续跟踪督办,整改监督情况定期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二)突出工作重点,紧盯关键环节,重点监督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指导乡镇纪委和有关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履行好监督责任。在整改部署阶段,重点监督被巡察党组织及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的重视程度、安排部署、整改方案等;在集中整改阶段,重点监督是否真整实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在集中整改之后,重点监督未整改到位的事项是否持续整改,整改成果是否巩固,是否建立长效机制。
(三)把监督巡察整改与问题线索处置、政治生态研判等结合起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巡察监督威慑力,促进形成巡察监督和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的整体合力。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自接受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县委巡察办反馈办理情况。
(四)对监督发现和巡察移交的干扰巡察工作或者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追责,典型案件通报曝光。根据巡察整改监督情况,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开展集中督查、专项督查等意见建议。
第五条??巡察整改监督中,县委组织部的职责和任务:
(一)把督促巡察整改与组织部门选人用人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巡察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巡察反馈的党的领导、选人用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等方面问题,统筹督促抓好整改。
(二)把日常了解干部情况和巡察结合起来,动态解决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三)根据巡察整改监督情况,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开展集中督查、专项督查等意见建议。
第六条??巡察整改监督中,县委巡察办的职责和任务:
(一)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负责巡察整改监督的统筹协调、跟踪了解、督促配合、汇总报告等工作。
(二)巡察反馈后,建立完善巡察发现问题、移交问题线索等清单,加强巡察整改台账管理,做好巡察整改监督的基础工作。
(三)向县纪委监委移交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向县委组织部移交反馈意见,向相关县级领导干部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通报其主管或职责范围内巡察发现的问题,并协调相关部门加强督查督办。
(四)了解掌握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优先办理巡察移交的问题和问题线索情况,定期汇总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集中办理情况和巡察整改监督情况,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提出开展巡察整改集中督查、专项督查及问责追责等建议。
(五)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抓好巡察整改,按要求报送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协助审核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对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点人点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以及县委主要领导、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批办、交办的事项进行督办并及时报告。
第七条??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巡察办分别确定具体承办股室,明确具体责任领导和专门联络人员,加强联系沟通,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提交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八条??县委巡察办加强组织协调,请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和相关股室负责人列席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将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精神,通过适当形式传达学习,作为跟进监督、督促整改的指导依据。
第九条??巡察期间,对巡察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及时解决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四风”方面问题,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县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立行立改”建议的,县委巡察办及时通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进行跟踪了解、督查督办。
对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确有必要及时办理的,县委
巡察办报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移交县纪委监委办
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县委巡察办。
巡察期间,被巡察党组织有拟提拔人选的,县委组织部或干部考察组应当征求县委巡察组的意见。
第十条??县委巡察办会同县委巡察组优化反馈流程、突出
重点内容、明确整改要求,增强巡察反馈的权威性针对性。县
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或县委巡察办负责同志,县纪委监委、
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被巡察党组织巡察反馈会。
第十ー条??巡察反馈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或者授
权县委巡察办)向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通报有关情况,移
交巡察反馈意见等材料。
第十二条??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根据每轮巡察移交情
况,制定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方案,派员参加被巡察党组织
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加强指导督导,持续跟踪督办巡察反
馈问题整改,督促做好整改公开工作。
第十三条??县纪委监委于每轮巡察反馈后10个工作日内审核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方案;每轮巡察反馈后3个月内审核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以及后续整改情况报告,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协助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提供县纪委监委,汇总整理后及时反馈被巡察党组织。
第十四条??每轮巡察反馈后1个月、6个月,县委察工作
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汇报,县纪委
监委、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第十五条??每轮巡察反馈后6个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
织部、县委巡察办共同组成督查组,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
况进行全面督查。
第十六条??县委巡察办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提出对
有关单位和个人问责追责的建议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
应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及时将处理情况反县委巡察办。
第十七条??县委巡察办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的统等协调、跟踪督促,建立巡察成果运用管理台账,通过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了解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向县委汇报的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县纪委监委定期汇总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并通报县委巡察办。
第十八条??县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回头看”时,充分听取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情况通报。根据工作需要,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承担日常监督职责的相关料室派员参加巡察“回头看”,持续强化再监督。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解释具体工作由县委巡察办承担。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范文(推荐)二
1.抓班子核心引领作用不充分。身为党组的“第一责任人”,对于落实主体责任,最关键的是要知其责、明其职、尽其力,自觉做到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示范。巡察发现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力、守正创新干劲不足的问题,我作为党组书记负有首要责任。在加强党的思想建设上,对于研读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往要求自己严,要求同志宽,集体动作多,分解动作少,计划比较周密,落实相对弱化;党组班子手里拿着新思想,破解难题时却时常束手无策。我就任局党组书记后,虽然在业务突破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增强革新探索勇气等方面还不够,啃“硬骨头”的韧劲不足,革故鼎新的好思路、好办法不多,带领党组班子抓方向、管全局、议大事的核心引领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班子成员政治生活中存在一些不良现象,比如:民主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存在“老好人”思想;班子成员习惯于以块为主的管理格局,只关注自己分管的“一亩三分地”,缺乏团结协作精神;长期未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发扬民主集中制不够。对此,我身为主要领导,缺乏纠偏纠错的担当和魄力。
2.抓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力度较弱。党组管党建、书记抓党建是新形势下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由于平时把更多精力放在业务工作上,因而“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的主责意识不强,落实力度不够。局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较少,至今局党组还没有建立党建工作责任考核制度,对党组织的指导、监督和考核较为松懈。由于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还不到位,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突出。在人才队伍建设上,步子迈得还不够大,还存在“稳”字当头的思想;对青年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也比较滞后,一定程度上导致中层干部队伍老化。另一方面,鼓励激励干部员工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进取的做法还比较单一,对容错纠错、能上能下机制执行力度不够,这都不利于可持续发展。
3.抓党风廉政建设缺乏韧劲。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能够聚焦“两个责任”的落实,但在抓队伍、抓制度、抓漏洞,着力解决层层衰减问题,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方面,还存在不实不细的现象。主要表现在: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考核机制还不够完善:排查廉政风险、推动各项防控制度落实过程中,缺乏持续用力的韧劲。在狠抓纠正“四风”方面,我带领班子成员积极转变作风,但由于转变作风的思想基础还不牢固,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时还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带领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比较少,群众意识、读者意识不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