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稳步提高低保标准
加强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工作,实现与收入型贫困家庭救助有效衔接。继续保持低保人群相对稳定,提高低保标准至xxx元/月·人,有序推进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收入标准由最低生活保障标准x.x倍放宽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x倍。
3、加强特殊群体关爱
加强易走失人员(老人、儿童)、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儿童、流浪乞讨人员、刑满释放人员、辖区内无法定监护人的学龄儿童以及其他需临时救助人员等弱势边缘群体救助服务质量提升,充分利用浙里办“智慧寻亲救助”平台,做好寻亲协作、登记救助、志愿帮扶、身份识别等服务。落实残疾人救助保障政策,承接区残联转移的“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发放和动态监管。
4、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指导、监督慈善组织规范开展慈善募捐活动,新培育x家以上慈善组织,x个慈善品牌项目,持续开展“中华慈善日”宣传,发扬“人人慈善”现代慈善理念,引导慈善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救助。
(二)聚焦居家社区养老,提升基本养老服务普及普惠水平
1、持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与运营模式、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和城乡社区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推进农村养老照料中心向高龄独居老人提供就餐服务,提升老人幸福感。推进“康养联合体”建设,完成x个康复辅具平台建设。推进养老机构建设失智症照护专区,每万老年人拥有照护床位达xx张以上。继续开展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2、持续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在xxxx年完成养老机构改造提升基础上,开展养老机构服务提升年专项行动,定期晾晒服务质量。督促配足养老护理人员,提供多种养老服务,推动管理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3、继续推进养老服务队伍大提升
实施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制度和免费培训养老护理人员政策措施,壮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实现每万老年人拥有养老护理员xx人以上。
4、推进养老数字改革提升
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建设x家智慧养老院。完善“浙里养”平台数据,建设未来乡村智慧养老场景。探索智能设备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应用,建设xx张以上家庭照护床位。
(三)聚焦基层基础,提升公共治理共建共享水平
1、提升基层治理和服务模式
完善村规民约,推动村民代表有效履职,规范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夯实基层治理根基。建立健全村(社)民主协商制度,积极推进村(社区)“居民会客厅”建设。
2、提升社区服务综合体质效
不断提高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持续探索并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服务品牌,争创星级社区服务综合体。
3、严格贯彻落实基层减负工作
健全基层减负的长效机制,高标准严要求做好社区减负增效工作。
4、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
加强社区社会组织、枢纽型支持型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和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的培育和监管,实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全覆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延伸基层社会治理与专业服务能力,进一步夯实城乡社区治理基础。
5、发展志愿服务组织
完善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协同服务机制,提升志愿服务专业化水平。发挥社会工作名家工作室的牵引作用,加强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培育,不断壮大社工人才队伍。
(四)聚焦民生根本,推动民政服务便民利民
1、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推动建立城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三级网络,推动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定编、定资金实体化运行,启动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创建。
2、推进婚俗改革工作
推动区婚登场所创建xA级标准化场所,完善婚登场所服务功能。推广集体婚礼,加强婚俗文化改革宣传,推进移风易俗工作,促进婚姻家庭和谐、民生幸福和社会稳定。
3、完善殡葬管理工作
推动市级完善公墓布点规划,增加乡镇级公墓布点。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xx%,生态安葬行政村覆盖率达到xxx%。持续开展惠民殡葬专项治理和提标增项扩面工作并及时整改落实,推动建立殡葬管理纳入区级考核,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启动高桥片区乡镇级生态公益性墓地建设。
4、开展地名文化宣传
建立重要地名库,加强地名文化宣传,出版《xx地名志》,策划系列地名文化宣传活动,开展xx区优秀地名展览。
5、推广“慈心荟”民政基层站点建设
探索民政服务领域改革,将“慈心荟”打造成民政服务基层群众的窗口、阵地,为群众提供社会救助、养老助老、未成年人保护、心理咨询、社会工作等民政基本服务,让群众进一个门,办妥民政事。
6、深化便民服务改革
继续深化婚育户“一件事”、殡葬身后“一件事”、救助“一件事”等“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优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组织、地名等民政“码上办”服务,实现民政服务向更高水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