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提升四项能力。一是提升执法监管能力。全面落实各部门及主体环保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加强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及环境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落实跨部门“双随机”执法抽查,强化公检法环联动机制,提升执法监管效能。二是提升服务监测能力。加大监测设备投入,强化监测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水平;并依托水、气等自动监测系统,进一步提高环境质量监测监控能力,为精准治污提供科学依据。三是提升智慧监控能力。完善区域生态环境状况图、企业环境健康码和区域生态环境风险指数x个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生态环境“云管嘉”系统,加快推进xx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并依托在线监控系统、卫星遥感、无人机(船)等高科技手段,全面提升智慧监控能力。四是提升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完善应急信访值班制度,健全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体系,配齐应急物资,进一步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防范环境风险隐患,全力保障区域环境安全。
(五)坚守五条底线。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始终坚守生态环保底线,全面擦亮绿色发展底色。一是深化突出环境问题的隐患排查,强化整改,确保不被长江经济带等曝光;二是针对环境安全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尽快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三是围绕考核指标,对标对表、落实落细各项工作,确保不因环保问题一票否决;四是以问题为导向,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不因环保问题影响全局稳定;五是全面落实“一岗双责”,突出党建引领,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确保队伍干好事、不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