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入实施“和谐同行”行动。一是扎实巩固“xx无欠薪”治理成效,进一步提升镇级根治欠薪工作水平,持续加大对恶意欠薪处置力度,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坚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置,形成打击恶意欠薪的高压态势。二是加快推进数字仲裁庭建设,推广“掌上仲裁”,提高仲裁办案能力和办案质量。依托市镇两级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充分发挥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作用,并挖掘兼职仲裁员等各类调解组织力量全程参与仲裁案件调解工作,提升劳动纠纷调处效能。三是强化“事前预防”和“事前调解”,多管齐下保障本系统行政争议案件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四是根据x“和谐同行”劳动关系三年提升计划要求,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和企业用工体检工作。加快线上劳务派遣大数据平台建设,不定期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开展业务情况、遵守劳务派遣规定、履行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情况视情纳入年度经营情况核验结果。
(四)深入实施“慈有保障”行动。一是稳步做好社保基金全国统筹前各项政策有效衔接,稳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管理、提前退休初审等工作。二是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合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建立健全工伤预防常态化工作机制,持续扩大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群体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三是持续强化内控体系,完善“人机双控”机制,全面梳理社保基金运行风险点,加大常态化监督检查实施力度,构建政策、经办、信息、监管四位一体的基金管理体系,防范基金支出关键环节和高风险业务经办风险。
(五)深入实施“幸福护航”行动。一是深入推进数字化改革,把数字化理念贯穿到人社工作各领域和全过程,加快推进数字就业、数字人才、数字社保、数字劳动等应用场景,建立“人才码”服务机制。二是持续深化“一件事”集成改革,全面推广应用政务服务x.x,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形成“城乡一体、延伸到村、规范统一”的工作体系,实现人社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提速、一体化供给。三是继续拓展社保卡在人力社保领域的应用,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率先实现“同城待遇”。四是强化党建引领,全面开展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建设,做深做细做实“人社红”品牌。同时,深化窗口人员能力水平提升行动,优化经办服务、经办模式和服务手段,切实提升服务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