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灾后处理
灾情发生后,村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部门一道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组织灾区群众开展自救。
三、保障措施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村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组成员、抢险小分队成员、村(组)两级巡查小组成员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调查补充,修改本预案,并向村民公布。
2、宣传到位。向村民宣传自然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自然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村民有自我防范意识。
3、措施到位。自然灾害点“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填制发放到位;自然灾害点监测到位、易发自然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进行勘查,并向村民公布。
4、物质到位。每个村民小组购置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具体数量由村组具体实际确定)等必备物质设备,并由黄早平保管。
四、灾后自救:灾情稳定后,由村两委组织开展灾后自救工作,内容包括:灾民安置、疫情防控、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等。
五、灾情收集上报:在开展抢险救灾的同时,各片救灾负责人要及时将灾情状况和抢险救灾情况及时反馈到村值班室,由迅速上报牌楼街道办事处和上级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