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提高“四率" 办好代表建议1
人民代表大会年年开,代表建议年年提,承办单位年年办。应当说,办理工作从总体上看,已经呈现出了“届届有进步,年年有提高”的良好势头。但仔细分析每年的办理工作,总还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办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影响了建议办理的整体质量。我认为在代表建议办理的标准上要注重提高“四率”:
一是见面率。实践证明,办理工作坚持与代表见面,是提高办理效果、增强代表满意度的有效措施。我所说的这种见面,决不是那种“文来文往”、“电来电往”的见面,而是承办单位与所提建议的代表实行面对面的磋商。这种“见面率”一定要达到100%。这样做既是对人大代表的尊重,也可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二是办结率。每年代表建议的办结率虽然都达到了100%,但仅仅做到这一点是不够的,还应注重办结率的质量。一要做好滚动办理工作。对正在手中办理的,要善始善终办到底;对答复解决的,要说话算数,不开“空头支票”;对列入计划解决的,要按计划实施,不能事后无人问津;对一时解决不了的,待条件成熟就要立即考虑,不能石沉大海;对代表不满意的建议,要高度重视,及时商讨解决办法,确保代表满意。二要做好疑难建议的办理工作。对耗资太大、财力一时难以承受的,可以分步实施;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府要牵头协调,防止出现扯皮;对受人际、地域观念等因素牵制的,要因人因事做好工作,敢于“动真碰硬”;对确实难以办到的,要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总之一句话,要在确保办结率的基础上尽最大能力来提高办理质量。
三是解决率。代表所提问题的解决率高不高,这是衡量代表建议办理质量高低的重要标志。承办单位要千方百计地提高解决率,尽可能地了结代表的心愿。当然,提高解决率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我们也不可能要求解决率达到100%。但是,我们应该在思想上确立逐年有所提高的信念,一开始就要制定出目标,有了目标就有压力,有了压力就能转化为动力。
四是满意率。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满意程度,反映了承办单位的办理态度。凡是应该办和能够办的,要雷厉风行地办;对暂时解决不了或无法解决的,要充分说明原因,给予详细答复。另外,给代表的回复意见也要规范,内容要明确、具体,力戒空话、套话。工作态度好了,办理水平高了,代表们的满意度也一定会提高。
注重提高“四率" 办好代表建议2
如何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评价机制,推动建议办理工作提质增效,是各级人大代表工作面临的重要课题。当前,推动建议办理工作一个主要手段是满意度评价和满意率考核,这无疑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但代表“被满意”的情况也时有反映。 为此,笔者以为应从建议质量、问题解决、代表参与、信息公开等方面着力,加强硬性考核,做到“出卷”、“答卷”、“评卷”的有机统一,推动代表建议评价考核由“满意率”向“解决率”转变,促进建议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提前介入,保证建议“合格率”
建议好不好,直接影响办理结果。从实践来看,个别代表未经调研,提出的建议过于空泛,缺乏可行性等,是造成办理结果不尽如人意的原因之一。提高代表建议的质量,是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的前提和基础。因而必须加强代表建议合格率的考评,保证代表提交合格的建议。近年来,澧县切实做到“三不”:一是不学习不建议。每年年底前,该县利用代表向人代会会议期间集中提交建议的时机,及时组织代表围绕建议写作进行有针对性培训。主要学习如何选题、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市、县有关政策文件,保证代表所提建议既“通天线”、又“接地气”,便于操作。二是不调研不建议。针对部分基层代表所提建议“大”、“空”,反映的问题和情况不详实、不具体,甚至出现应付了事、“临时凑数”的情况,该县明确要求,代表提建议要事出有由、言之有据、行之有效,未经调研掌握第一手材料的不作建议提。每年年初代表大会前两个月,作为代表建议专题调研时间,并制定下发工作方案,跟踪督查。三是不审核不提交。代表活动小组和人大联工委对代表提交的建议分别进行审核,把好政治关、内容关、格式关,对所提建议梳理归类,能合并的合并,对需要完善的修改完善,对脱离实际或与政策法规相抵触的建议不予提交,对代表个人有关诉求以群众信访等方式办理,确保代表建议质量。
跟踪督办,提升问题“解决率”
建议办理,务求实效。建议办理既要注重满意度,更要注重问题的解决,以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要做到对能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不放过,对避重就轻、敷衍应付的不放过,对表态好、不付出行动的不放过,对代表答复不满意且不重新办理的不放过。一要跟踪督办。要将代表建议进行梳理、分类、综合,将所涉及的具体问题进一步细化,形成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办结。人大、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要跟踪督办,实地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通报。二要重点督办。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部分重点建议由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相应的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专项调研、督办,对其中群众反映突出、进展较慢、缺乏实效的部分代表建议,可组织开展询问、质询,促落实,造影响。三要组织开展效果评估。优化评议方式,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价,实现开门评价、民主评价、科学评价。对建议办理的态度、过程、实效等方面评价,推动建议办理工作提质增效。四要奖惩促办。要将建议办理情况纳入部门、单位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作为其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一些民生实事、基础建设落实得较好的项目,探索安排部分资金,用以奖代投的形式,激励建议快办、实办。开展优秀代表建议评选活动,在人民代表大会上进行表彰奖励。
密切沟通,力求代表“参与率”
据了解,代表建议“被满意”现象,一个主要原因是“答卷人”与“出卷人”缺乏沟通,对“出卷人”的主旨意图理解不够、把握不准,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出现“跑题”。解决这一问题的主要途径是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部门不唱“独角戏”,在统筹协调部门联动的同时,让代表参与进来,增强其积极性和认同感。近年来,澧县考核评价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仅考核“代表见面率”,而且更注重考核代表的参与情况。一是事前沟通。为了把情况和问题摆清摸透,把措施方法想深想细想实,承办单位应采取电话联系、上门沟通、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与代表直接交流,摸清代表建议的主旨意愿,抓主要矛盾,有针对性调研,确保办理工作“不跑题”。二是事中参与。建议办理过程中,政府及相关部门召开的专题会议,邀请代表参与讨论研究;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邀请代表问询跟踪;一些重要的民生项目建设,安排代表视察,保证代表在办理过程中知情权、参与权和建议权。三是事后反馈。办理后,征询代表的意见,及时反馈办理落实情况。对办理难度较大,或双方意见分歧较大的代表建议,通过面对面交流,求得理解,达成共识。
办理公开,扩大选民“知晓率”
人民代表来自人民,根植人民。人民群众对代表建议的办理等 “知情权”应当得到充分保障。但选民对代表建议的办理知晓度仍然不够,关注度不高,热情不高。近些来年,一些地方探索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办法。一要全面推行“网上办理”。为加强代表管理,促进建议办理,搭建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的确是一种好的创新举措,但在基层有待全面推行,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及考核办法,对代表建议的提出、审核、交办、督办、答复评价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全部实行网络化,除涉密内容外,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答复情况应同步向社会公开,代表和选民可以随时登录网络平台查看。二要通过代表述职评议向选民公开。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是促进代表履职的有效方式,代表向选民述职要做到全覆盖。要把代表建议的提出及办理情况作为人大代表履职、向选民述职的主要内容,克服在述职内容上重“办实事”轻“提建议”、“重提交”“轻办理”的现象,将代表根据选民意愿提出建议并督促办理情况,作为选民评价代表履职的主要依据。三要进一步完善公开办理机制。要利用广播、报刊、电视、政务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公开代表建议内容、具体承办部门、办理措施及办理结果等,让人民群众了解和监督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让全社会都来关注支持办理工作,推动代表建议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