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强化水域岸线利用项目管控。实施最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管控,规范岸线利用项目审批。加快五河流域岸线利用项目专项整治工作进度,分类提出整治意见,对违法违规问题确凿的岸线利用项目及时清理整治。从严从快打击非法采砂活动,保持对“四乱”问题高压严打态势,巩固清理整治成效,推进“清四乱”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对整改到位的及时组织核查予以销号,未整改到位的责成继续整改,确保形成“检查-反馈-整改”闭环,年度河湖“四乱”问题整治率达xxx%。进一步科学管控河道采砂,禁采区域坚决保护,可采区域按照规划有序开采。
五是系统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和修复,继续实施好河道治理、水土保持、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农村污水治理和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在巩固好“无违河湖”的基础上,按照水利部美丽河湖建设总体目标和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的要求,大力开展美丽河湖创建,争取每个县(区)创建x个美丽河湖。进一步压实乡(镇)、村级河湖长及巡河员、保洁员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监管作用,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探索“农村环境保洁+农村河湖保洁”等管护模式,实现人居环境与河湖环境一体化管护、专业化管护,助推农村河湖面貌改善。
六是全面夯实河湖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复核河湖划界成果,对已划界河湖全面完成设立界桩任务。在保障防洪安全、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全面完成x区河长办确定的重点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任务,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审批施行。加快智慧河湖建设,强化信息化技术手段在巡河、治河、护河中的应用,为深入推进河湖长制提供坚实的基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