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化基层平安创建。围绕“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社会和谐稳定”这一目标,充分调动基层组织和有关部门积极性,扎实开展“七无”平安乡镇(无进京去省越级上访、无命案、无邪教活动、无黑恶势力、无公共安全事故、无毒害、无群体性事件)、“十无”平安村居(无访、无诉、无邪、无毒、无重大刑事治安案(事)件、无重大公共安全事故、无黄赌等社会丑恶现象、无新增违法犯罪人员、无新增两早对象、无道德失范事件)、平安家庭、平安校园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分类制定方案,细化创建标准,督促各尽其责,确保创建实效,推进形成积“小安”为“大安”的良好格局。
(四)开展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建设“双提升”行动。制定《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建设“双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任务、工作方式和工作要求,制定任务分解表,细化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和时间节点,坚持问题导向、群众导向、精准导向和惠民导向,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加强和改进打防管控措施,提高执法和服务效能,努力实现“双提升”的工作目标。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部门要把平安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切实肩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切实履行好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职责,推动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村(社区)、部门要深入宣传平安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有关举措,宣传党委、政府坚持不懈推进平安建设的坚强决心,宣传平安建设的重大成果及先进典型,从而激发全镇广大干群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全镇上下真正形成“人人关心平安建设、人人支持平安建设、人参与平安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督查指导。镇党委、政府将组织力量不定期深入各村(社区)、部门开展平安建设的日常督查和具体指导,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涌现出的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予以总结推广;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村(社区)和部门,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四)严格兑现奖惩。将平安建设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对照《xx镇平安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加强对平安建设的全程跟踪问效。对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治安秩序长期混乱,发生严重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故,以及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排名落后的村(社区)和单位,分别进行约谈警示、挂牌督办、重点管理,直至实施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