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各社区要聘请村民创卫监督员,对本辖区创建工作的薄弱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特别是对社会不文明或损害公共卫生行为进行劝阻。(责任单位:各社区)
5组织县镇人大代表对创省卫工作开展专题督查,对代表反映的问题落实对口办理。(责任单位:人大联络站、各社区、各相关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创建省级卫生城镇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宣传工作要有领导负责,有专人联系,有工作计划总结,有档案痕迹,要形成长效机制。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责任单位要围绕宣传工作重点要求,精心策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宣传实施方案,多形式、多渠道进行创卫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宣传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加强督查,抓好指导。各责任单位创卫宣传工作贯穿创省卫工作全过程,相关的宣教活动要在x月底前得到落实。x月上旬,镇纪委、考绩办将对各社区、部门(单位)创卫宣传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