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美好的青春时节,让我们朝着正确的方向,扬帆起航吧!
校园开展法制教育学习心得体会参考范文【六】
老师们,同学们:
不知不觉我们又走完了这个学期四分之一的旅程,三月即将从我们眼前过去。阳春三月是万物复苏的美好季节,我们当中的很多同学,一定会记得3月有很多纪念日:3月5日是“向雷锋学习”纪念日,3月8日是国际妇女节,3月12日是我国植树节,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可今天是什么纪念日,可能大家都不太熟悉,但是对“质量重于泰山,安全高于一切”这句话你们应该耳熟能详,这说明安全与教学质量一样重要!今天是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1996年2月,国家教委、公安部等六部委根据造成安全伤亡的主因是安全事故,联合发出通知,把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今年安全教育的主题是“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避险能力”。校园安全与我校师生密切相关,它关系到同学们能否健康成长,能否顺利完成学业,也关系到我们老师能否在一个安全的环境里教书育人。因此,我们要打造“和谐、平安”校园,时刻清醒的认识到“安全无小事”、“隐患就是事故”,要求同学们时刻牢记:
1、要有较强的安全意识,认真学习自我防护、自救知识,切实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课间休息不大声喧哗,不追逐打闹,上下楼梯不奔跑,不拥挤,不玩危险游戏;
3、注意用电安全。不乱动教室电器插座,不准在教室内给手机充电,私接与教室、学习无关的用电设备;
4、注意交通安全。骑自行车不要挤占机动车道。节假日往返途中不要乘坐车况不好的车辆以及非法营运车辆;
5、清明节祭祖燃放烟花爆竹要注意安全,严防山火发生,不参与坟山纠纷、宗族械斗;
6、注意食品安全。不到小摊小贩处购买食品,不吃过期食品,严防传染病的发生;
7、放学后按时回家,不在街上逗留,谨慎与陌生人交往,受到不法侵害及时打急救电话;
同学们,生命是无价之宝。你们的安全健康,不仅关系到家庭的生活幸福,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祥和。因此,我真诚希望安全教育日这个特别的日子能够唤醒你们对安全的重视,如果你们都能把平安的种子播撒进自己的心田,我们距离平安家庭、和谐校园的目标也就不远了!最后,祝愿大家都幸福、安宁、快乐!
谢谢大家!
校园开展法制教育学习心得体会参考范文【七】
法治是人类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手段。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讲究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社会。由此可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际上正是一个法治社会。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罗干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2006年要在全体政法干警中开展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对人民法院而言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法院干警作为履行国家法治职能,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主力军之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既是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要求,也是正确履行各项法治职能的前提和保障。本文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谈几点体会。 一、关于“法治”的涵义
自古希腊和中国先秦哲人提出“法治”并阐述其思想以来,历代思想家对“法治”这一命题作了不懈的探讨,不断丰富了法治内涵和认识。按照柏拉图在其名篇《法律篇》中的解释,法治就是“服从法律的统治”。他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发展了他的思想,将法治概括为“普遍服从良法”,即“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亚里士多德《政治学》)。以后的思想家西赛罗、詹姆斯·哈林顿、孟德斯鸠、洛克、卢梭、康德等都对法治有过精辟的阐述。目前,我国学者公认,法治至少有以下五层涵义:
1、法治是一种宏观的治国方略。在中国古代,“法治”即“以法治国”,经常与“德治”、“礼治”、“人治”相提并论,主要被作为一种治国方略和理念来理解。在西方,“法治”也首先被作为与“人治”相对立的治国方略来认识,即“法律的统治”。今天,我们使用“法治”的概念,是指国家在多种社会控制手段面前选择以法律为主的手段进行控制和治理,即“依法治国”。党的十五大报告专门对“依法治国”作了阐述:即“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2、法治是一种理性的办事原则。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其基本含义是:在法律制定之后,任何人和组织的社会活动都要受到既定法律的约束和规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随意废法和立法,强调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普遍性和一致性,认为在法律面前,只有首先承认形式的合理性,才能承认实质的合理性。这是法治建立的基本要求。
3、法治是一种民主的模式。即“以民主为前提和基础的法制”。法律历来有多样性,通常有专制的法制和民主的法制,而有法律不一定就有法治。真正意义上法治只能是以民主为社会条件和制度基础的法制模式。
4、法治代表一种文明的法律精神。即体现为一整套关于法律、权利、权力等问题的原则、观念和价值体系,反映了人们的价值追求和需要,成为人们设计法律制度的价值标准和执行法律的指导思想。对人类法治思想与实践的发展历史进行总结和提炼,我们认为当代法治所蕴含的法律精神包括:法律至上、善法之治、平等适用、制约权力、权利本位、正当程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