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本责任书由土地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与责任人共同签订,一式三份,分别由土地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责任人、办公室存档。责任人承担任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如遇工作分工调整,按调整后的职责分工承担管辖范围内的责任。
五、责任期限:2018年4月至2019年4月。
土地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 土地分局分管领导 (签字) (签字)
2018年 月 日
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
责 任
书
土地分局 2018年4月
第5篇: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管)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求,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学校的日常工作,抓好落实,为全面推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科学发展而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责任范围
1、学校党支部对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责任。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协助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学校各部门正职(主持工作副职)党风廉政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对职能范围内的工作负主责。
三、责任内容
1、“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严格执行“廉政准则”,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学校有关清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2、严守教师培训纪律,遵守党性原则,自觉与上级党委、政府政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
3、全面落实学校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计划,严格执行基建工程,技术设备,倡导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杜绝公款挥霍。
4、加强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排查和管控。加强对本单位员工廉洁自律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教职员工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和效能建设的各项要求,自觉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严格禁止违反规定乱罚款和乱收费等现象。
5、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投诉,及时发现和处理,及时发现和处理本单位的违法违纪倾向性苗头,做到防微杜渐。
6、要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并且为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而坐出贡献。
四、责任考核
1、学校党支部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考核,具体由学校办公室组织实施。
2、责任制考核对各科室年度考核、教师个人考核结合,考核结果记入本人廉政档案,并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依据。
五、责任追究
1、工作人员违反责任内容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与口头批评,责令其作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经学校党支部讨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凡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管理不力,导致案件发生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3、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凡本单位工作人员违纪的,不得评为各项先进。
学校(盖章):
校长(签名):
分管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第6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管领导与股室负责人)
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扎实有效推进2014年我局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根据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和县委县政府《关于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各系统(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系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系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一)积极推进本系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把保持党的纯洁性要求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中,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二)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坚持做到专门研究、分解责任、明确职责。
(三)加强对本系统(单位)人员的教育监管,定期组织召开反腐倡廉工作形势分析会,开展述职述廉活动,对本系统(单位)人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以身作则,
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执行各项党纪条规,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二、履责监督
责任主体双方未按照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履行职责的,将承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相应责任。
三、责任考核与责任追究
(一)强化责任考核。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对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考察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对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依纪依法实行问责,对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本责任书责任期内责任人离任或调离本岗位时,由继任者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各项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签订双方各持一份,一份由签订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备案。
责任人(签字): 责任对象(签字):
签订时间:2014年 月 日
第7篇:某年度国土局分管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XX年度国土局分管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
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吴忠市和市纪委全委会及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明确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促进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全面完成全市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XX年工作规划》及自治区《实施办法》要求,依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制定本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