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3)

2025-04-26

法制德治紧密结合,国家社会安定有序。

力点,在全社会建立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的思想道德体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我们今天的法,则是人民群众参与制订、体现人民群众意志、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法。国家的一切工作、社会的一切活动,都要依法进行,而不能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也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产物。正是由于我们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准超越宪法和法律,因而可以杜绝“人治”。

在指导思想上明确“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德治”是对“法治”的重要补充和完善,二者结合,相得益彰,不能顾此失彼,更不能以“德治”代替“法治”。道德是执法的基础,也是守法的基础,在强调法治的同时,必须讲德治。法治不能完全代替德治,德治具有法治不可替代的作用。规范和制约人的行为,道德主“内”,法律主“外”;抑制人的犯罪,道德“禁于前”,法律“惩于后”。“依法治国”,依靠的是法律的权威性和强制性;“以德治国”,依靠的是社会舆论和人的良知、修养。只讲德治不讲法治,道德就失去保障;只讲法治不讲德治,法律也难以深入人心。我们强调的德治就是践行社会主要核心价值观。

3


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3).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南大网院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第二次作业(1)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下载本文档需要支付 7

支付方式:

开通VIP包月会员 特价:29元/月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xuecool-com QQ:37015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