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住宅建筑产业化技术导则》
1、总则
为规范和促进我国钢结构住宅建筑发展,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钢结构住宅产业化发展道路,按照完善建筑体系、提高整体功能的基本要求,总结我国钢结构住宅工程实践经验,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12层以下(含12层)的钢结构住宅建筑的设计、施工及开发建设。12层以上钢结构住宅可参照执行。
本《导则》旨在以钢结构住宅建筑发展为契机,促进符合住宅产业政策、住房商品化发展方向且性能价格比合理、功能较为完善的钢结构住宅建筑体系,提高我国住宅建筑产业化水平,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
钢结构住宅建筑涉及建筑、冶金、建材及相关产业,是一项系统工程。钢结构住宅建筑体系的发展,将促进我国建筑钢材和其它建筑材料、设备等质量的提高和品种的更新,进一步提高我国住宅产业化水平。
钢结构住宅建筑具有重量轻、抗震性能好、施工周期短、工业化程度高、环保效果好等特点,符合我国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国家鼓励钢结构住宅建筑科学技术研究。在开发建设中,新材料、新工艺及新技术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鉴定后方可采用。
钢结构住宅建筑的研究开发、设计制作及施工安装应遵循国家相关政策与标准规范。
2、建筑体系
2.1设计原则
钢结构住宅建筑是工业化集成的最终产品,除应满足不同地区居住生活行为需求,在设计、制作、运输、安装、维修和管理等环节还应遵从协调、配合及互动的原则。
钢结构住宅建筑设计应充分体现标准化、定型化、多样化及通用化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