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省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以县(市)为单位进行测算核定,确保按时足额到位。不断拓宽筹资渠道,加大对农村社会公共事业的投入。要进一步降低对欠发达县公共投入和基础设施专项资金的县级配套比例。
(四)要把壮大民营经济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突破口。要采取“抓大促小带中间”办法,促进民营经济的整体提升和群体拓展。“抓大”就是要引导规模企业,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强强联合,以龙头优势辐射带动民营经济整体水平的迅速提升。“促小”就是通过采取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结对联谊、政策扶持等措施,鼓励支持更多的农户介入务工经商,壮大民营经济群体规模,扩大富裕面。“带中间”就是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小业户群体的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在现有基础上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发挥优势,扬长避短,在某一产品、某一环节上做优做强,提高市场竞争能力。要进一步消除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障碍,凡是法律规定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农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都可以进入。同时,国家要在税收、投融资、资源使用、人才政策等方面,对农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给予支持。
(五)进一步加快推进县域特色经济发展。县域经济发展的生命力在于特色。目前,我国东部“长三角”和“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集群和“一镇一品”的特色经济发展格局,中部地区部分县市的“一县一特”型县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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