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抗强拆的背后
近期暴力抗拆的新闻频频见于各大媒体,有自焚的,有仍燃烧瓶的,但最后的结果都是以抗政府的一方惨淡收场,日前央视经济半小时的一次关于上海市居民潘蓉暴力抗拆的节目出来后引起新一轮讨论,暴力抗强拆的背后究竟是什么样的利益纠葛?
矛盾一:《物权法》为何难敌《城市拆迁管理条例》?
《物权法》第66条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另外《民法通则》第117条第1款规定: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我国《宪法》也规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城市拆迁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没有兴趣再谈法律,谈谈对抗手段的选择问题。
矛盾二:暴力还是非暴力?这是一个问题
关键词: 上海市居民潘蓉 经济半小时 暴力强拆
在强拆中采取非暴力对抗强拆可不可行?这个故事说的是不行。同样由于拆迁补偿金过低,重庆奉节六旬老人陈茂国爬上自家一棵15米高的桉树搭了个“窝棚”,在上面住了三个半月,当拆迁方最终同意再补偿22万元后,从树上下来的他已是一副标准“野人”相,头发长得像一团野草,衣服破旧不堪,这都让人联想起伟大的非暴力主义者甘地。事实上,陈茂国老人是迄今为止公开报道中唯一最严谨执行“非暴力主义”的人——对抗中既不伤害他人,也不伤害自己——可这个中国最忠实的“非暴力主义”践行者一从树上下来就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拘,奉节县办公室主任曾当众作出“下树后肯定不会抓他”的承诺也成了公然欺骗。
面对于法于理都不通的强拆,暴力反抗不行,非暴力反抗也不行,到底要民众怎么做?什么样的结果,才是大家都能在妥协中满意的?这个民族中的智者又是给他们设计一条什么样的路走?当陈茂国爬上树做了三个月的“鸟人”也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时,又拿什么去谴责潘蓉扔燃烧瓶的暴力!
矛盾三:强拆动了谁的奶酪?
关键词: 拆迁补偿 政府业绩
思考:面对这样愈演愈烈的官方暴力,中国是否能采取正确的对策减少此类的事件的发生,如果不能抑制住这样的趋势(越来越多的采取极端形式反抗),未来的路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