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2职责
25.2.1他们用旗(40厘米×40厘米)按旗示执行其职责
25.2.1.1当球落在他负责的线的附近时,示意“界内”或“界外”; 25.2.1.2触及接球人身体后出界的球,示意“触手出界”; 25.2.1.3示意球触及标志杆、发球后球从过网区外过网等; 25.2.1.4示意发球击球时队员脚踏出场区之外(发球队员除外); 25.2.1.5发球队员脚的犯规;
25.2.1.6队员击球时或干扰比赛的情况下,触及他一侧的标志杆; 25.2.1.7球从标志杆外过网并进入对方场区或触及他一侧的标志杆; 25.2.2在第一裁判员的询问时,他必须重复其旗示。 26法定手势 26.1裁判员的手势
裁判员必须以法定手势指出鸣哨的原因(犯规的性质或准许的比赛间断目的等)。手势应有短时间的展示。如果是单手做手势,应用与犯规队或请求队同侧的手表示。
26.2司线员的旗示
司线员必须用法定的旗示指出犯规的性质,并有短时间的展示。 26.3裁判员的手势 26.4气排球比赛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