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部水处理主值岗位工作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华能北京分公司(电厂)运行部水处理主值岗位的任职条件、工作内容与要求、责任与权限、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华能北京分公司(电厂)运行部水处理主值岗位的工作。 2 任职条件
2.1 具有电厂化学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助理程师二年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电厂化学运行工作岗位三年以上经验,能处理机组化学运行中本岗位的各种技术难题,完成本岗位范围的安全生产。
2.2 了解发电厂的整个生产过程及本厂主要设备概况,掌握电厂化学、防腐、水处理等基础理论。掌握制水、废水处理的技术要求及工作程序。熟悉本厂各种化水设备、加药装置的安装位置、技术规范、运行特性、操作要领,以及自动控制、检测、信号、联锁装置的规范、特性、安装位置;熟悉化学系统的消防、通讯、照明各种设施的布置及操作要领。
2.3 熟悉水的品质指标,化学分析的精度要求,以及各种试剂、分析仪器的作用、特性及使用要求;熟悉所有工作对象现场取样装置的地点。掌握各种工作对象、现场取样,以及化学试验、分析的业务技能。
2.4 熟悉本班个岗位责任制。掌握运行规程、安全规程以及上级有关规定、通知、决定。 3 工作内容与要求
3.1 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3.2 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不推诿、扯皮。处理设备异常,判断准确、及时。
3.3 系统启动前,认真检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合理确定运行方式及启动程序。运行过程中,认真监盘,精心操作。考核年度内未发生责任性障碍及不安全情况。
3.4 正确使用各种试剂、药品,无失误,无散失。制水质量、数量满足生产需要;废水处理符合技术要求,现场取样及分析及时、准确。 4 责任与权限 4.1 责任
4.1.1 水处理主值在领班带领下,负责跟班化验和化学设备的监视操作和事故处理。
4.1.2 水处理主值应按时到现场取样,按规范要求进行分析。对热力系统水汽品质、燃煤品质进行监督,并及时报告给值长。
4.1.3 水处理主值负责制水、废水处理等化学运行工作,设备启动前做好各项检查、准备工作,运行过程中认真监盘、精心操作。
4.1.4 定时对各系统、设备进行巡检,及时掌握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排除设备隐患,对设备缺陷,应及时通知检修人员前来处理。 4.1.5 值班期间,应与集控室等有关方面保持密切联系,如建议汽机除氧器排汽门开度大小等,配合化学服务、化学监督工作。
4.1.6 及时做好化学分析的技术记录,对化学系统设备运行情况及时进行记录,按时报表,记好《值班日记》。
4.1.7 搞好文明生产,保持所辖卫生包干区域内设备、表盘、地面、墙壁及其他设施清洁整齐。
4.2 权限
4.2.1 在化学领班的直接领导下,确保除盐预处理系统、除盐系统、除盐供水系统、中和系统、小水塔加药系统、热网补给水处理系统、双室机械过滤器系统等属于本岗位所管辖范围内的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并在化学领班的领导下,对以上设备进行操作。
4.2.2 事故处理过程中,在化学领班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所管辖设备的事故处理。
4.2.3 对检查操作中发现的危害安全经济运行的情况,应及时汇报化学领班;特殊情况下,可按规程紧急处理,再进行汇报。
4.2.4 在化学领班授权下,负责办理化学专业的检修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 5 检查与考核
5.1 本标准执行情况由化学领班按月进行检查和考核。。
5.2 本标准按《华能北京分公司(电厂)综合承包管理办法》进行检查与考核,并相应进行奖惩。
5.3 按本标准和运行部的具体考核细则进行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标准委托运行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规章制度建设领导小组提出 本标准由运行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拟稿人:许杰非 核 稿:王云荣 批 准:刘振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