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需要获得海兴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服务的申请人,请阅读《公开指南》。申请人可以在海兴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 )上查阅《公开指南》,也可以到《公开指南》查阅场所(县档案馆)领取。
一、海兴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分类
海兴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分为三类: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二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三是不予公开的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海兴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开信息编排体系 (一)海兴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开信息使用文档
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 单 类 公开公开公开公开公开责任详细号 位 别 内容 形式 时限 范围 程序 部门 信息 (二)编排体系描述
1、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2、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
3、公开时限。公开时限指信息公开的期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
4、公开范围。公开范围指信息公开的界限。如面向全社会、面向申请人等。
5、公开程序。简要描述审核程序,如: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其他单位审核后公开。
6、责任部门。责任部门指本部门内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的具体机构名称。
三、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应当通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新闻发布会、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报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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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动公开范围。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海兴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目录》。
2、主动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查阅场所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址: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查阅场所地点:县档案馆。
3、主动公开时限。各类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形成或变更后,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获取相关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其他处理。
1、受理机构。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海兴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办公地址:海政路2号;邮政编码:061200;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联系电话:6629959;传真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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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9959,电子邮箱:rsldhshbzj@21cn.com。
2、公开范围。申请人需要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条例》第七条、第八条和第十四条关于不予公开的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3、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应填写《海兴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式样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也可以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的方式。
①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海兴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②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臵注明“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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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单位受理机构代为填写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申请,并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做好记录。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的处理流程。
①审查。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②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③答复。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答复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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