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卫生厅文件
安徽省卫生厅文件
卫人秘〔2005〕498号
关于开展2005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安徽省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皖人发〔2005〕35号)精神及人事厅统一布署,现就2005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今年申报晋升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仍按《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皖卫人〔2002〕36号)《安徽省农村卫生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卫人〔2004〕22号)所规定的各专业评审条件和量化要求执行。
二、厅直单位及医学院校各附属医院须在核准的结构比例内,按岗位设置和工作需要推荐申报评审。经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同意实行评聘分开的单位可不受结构比例限制。
三、打破所有制和身份界限、地域界限、在职与非在职界限。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同所有制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评审专业技
安徽省卫生厅文件
术资格条件上一视同仁,在非公有制单位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可连续计算。
省外在皖(户口、人事档案关系不在本省)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凡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并工作1年以上的,只要符合条件,均可通过聘用单位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凡符合条件,且身体健康,现被我省各类医疗卫生单位聘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退休人员,可通过现聘用单位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其资格不作为提高退休费及福利待遇等的依据。
四、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到农村卫生机构定期服务的若干意见》(皖卫人〔2003〕40号)的要求,定期到农村卫生机构服务的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含已参加援外(藏)医疗队、青年卫生志愿者、卫生扶贫、救灾防病医疗队或完成政府指令性、突发性任务等而到基层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晋升、聘任专业技术职务。2006年起作为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
五、因工作需要岗位变动而专业未变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转岗满1年后,须转评或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职务后方可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转岗前后同一级别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专业变动的人员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除符合规定的任职年限外,须在现岗位(专业)工作5年及其以上。
六、在各级各类医学院校、科研机构从事临床工作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若符合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条件,可转评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安徽省卫生厅文件
七、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评结合。申报正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均须参加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的笔试,考题由客观选择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组成,主要考察申报者的综合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成绩当年有效并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考试时间初步定于10月16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及考试纪律要求详见《准考证》,《准考证》于考前7天发放。
八、申报评审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须提交以下材料:
1、市人事局或省直主管部门委托评审函1份,并附《2005年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附表1)及软盘(EXCEL格式)各1份(附表可登录安徽省卫生厅网站http://www.70edu.com/下载,农村卫生单位及破格评审人员单独填报)。
2、厅直属单位及各医学院附属医院提交已核准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使用情况1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4、《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1份。
5、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包括首聘和续聘聘书或聘用合同)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取得执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须提交执业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原件。
6、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7、外语(医古文)考试合格证(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和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安徽医古文考试合格证,在评审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长期有效)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取得5个计算机模块合格证)
安徽省卫生厅文件
或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审批表。
8、有效的《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9、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著作及科研获奖证书。提交的论文须按规定的篇数注明代表作并附论文资料来源或临床资料一览表。
10、提交本人撰写的有关本专业国内外技术发展动态的综述资料1份(附参考文献复印件);申报正高及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还须提交本人运用国内外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开展某项业务工作的专题资料1份(每份专题均需附能证实报告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的原始资料)。
11、提供最能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的原始资料。设病床的临床科室专业人员提供本人主治、主持或指导危急重症抢救和复杂疑难病症处理原始病案5份,同时还须填报《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一览表》(附表2),在省、市级单位工作的填报50例,县及县以下单位填报25例。 麻醉专业、护理专业、医技和辅助科室以及其它医疗卫生单位专业人员提供反映本人临床工作能力与水平并在实际工作中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的专题报告5份(附原始资料)。
12、《安徽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目录表》(附表3)贴在评审材料袋的封面。
申报晋升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学历、学位证书、聘书、任职资格证书等各种证件,涂改无效;评审呈报表、考核表等各种表格必须如实逐项填写清楚,申报专业按《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一览表》(附后)填写(未列入的专业可另加),并经科室负责人和单位领导审核、签署意见;提交的病历须符合有关病
安徽省卫生厅文件
历书写要求,规范、完整且为原始件;麻醉、护理、医技和辅助科室及其它医疗卫生单位提供的专题报告必须附能证实报告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的各种原始资料。此外病历、专题等材料必须为任现职以来的,以近几年的材料为主(不少于三个年份)。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评审材料,各级卫生、人事部门不予受理。
九、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批复:评审费调整为:高级300元/人,考试答辩费100元/人。
十、高级评审材料于9月30日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报送地点:省卫生防疫站培训中心七楼745房间,联系电话:0551-2884596。
希望各级卫生部门加强领导,按省人事厅、卫生厅有关文件要求,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对申报的评审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努力做好2005年度的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申报和推荐工作。
二○○五年八月十七日
安徽省卫生厅文件
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专业一览表
一、内科系列:
1、普内科(急诊内科、ICU)
2、心血管内科(老年病学、心电图)
3、呼吸内科
4、消化内科
5、肾内科
6、神经内科(脑电图)
7、内分泌科
8、血液病科
9、传染病(院内感染)
10、风湿病科
11、精神科
12、肿瘤(内科、放疗)
13、儿科
14、临床营养
15、病案管理
16、医院感染管理
17、卫生保健
二、外科系列:
安徽省卫生厅文件
1、普外科(急诊外科)
2、骨科(康复医学、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3、胸心外科
4、神经外科
5、泌尿外科
6、烧伤外科
7、整形外科
8、妇产科(计划生育)
9、眼科
10、耳鼻喉科
11、口腔科
12、皮肤科(性病)
13、麻醉科
14、病理科(病理学技术)
15、肿瘤外科
三、药护技系列:
1、临床医学检验(临床输血)
2、放射医学
3、放射医学技术
4、超声医学
5、超声医学技术
6、核医学
7、药学
8、中药学
安徽省卫生厅文件
9、护理学
四、预防医学系列:
1、公共卫生(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
2、疾病控制(流行病学、结核病防治、职业病防治)
3、健康教育
4、理化检验
5、微生物检验
6、妇幼保健
五、中医系列:
1、中医内科(中医儿科、中医妇科)
2、中西医结合
3、中医外科
4、中医骨伤科
5、中医肛肠科
6、针灸推拿